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 注 册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是:首 页 > 协会动态 > 协会通知 >

省局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印刷企业年度核验工作在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5-1-9)
 
 
 
 
 

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文件

浙新广发〔2014〕271号
 
 

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开展2015年
全省印刷企业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为加强对印刷业的监督管理,不断完善新闻出版行政管理的“四大准入”制度,推动印刷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开展2015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新广出办发〔2014〕135号),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5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核验工作的范围
参加年度核验的单位为领取《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印刷企业、单位及个人(以下简称印刷企业,不包括复印打印企业),含2014年新批准设立的印刷企业。
二、年度核验时间和程序
(一)年度核验时间自2014年12月30日起至2015年3月31日结束。
(二)2015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工作由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具体组织实施,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
(三)参加核验的印刷企业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填写《2015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表》(附件1)。
(四)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核验所负责企业的自查报告和核验表,做出企业能否通过核验的决定。
出版物印刷企业、数字印刷企业由所在地的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发放年度核验通知,各局在审核企业的自查报告等各项材料和核验表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省局印刷发行处进行年度核验。
(五)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逐级上报本地区年度核验情况工作总结报告、《规模以上重点印刷企业(年印刷总产值超过5000万元)联系表》(附件2)、《年度核验情况汇总表》(附件3)以及被暂缓年度核验和不予年度核验的印刷企业名单。
三、核验企业须报送的材料
(一)2015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表;
(二)印刷企业自查报告。主要包括:执行国家有关印刷管理法规规章情况;开展印刷经营活动的基本条件;印刷经营情况及经营业绩;获奖励和受处罚情况;国产设备使用情况、国外新旧设备的引进情况,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印刷设备是否已淘汰;产品质量状况,通过ISO9000、ISO14000及其他认证情况;实施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的情况;实施绿色印刷的情况;实施数字印刷的情况;对核验期内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统计数据报送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组织及参加培训情况;上市的情况;兼并重组的情况;组建印刷集团的情况;企业发展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及互联网的影响;对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在印刷管理方面的建议等;
(三)《印刷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限外商投资印刷企业);
(五)《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六)其他有关材料。
上述有关文字材料和报表一式三份,待完成整个核验程序后,由负责印刷企业年度核验的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及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印刷企业分别留存一份。
四、年度核验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注册资本是否符合规定;
(二)生产经营场所是否符合规定;
(三)印刷设备是否符合规定;
(四)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是否取得《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五)是否按照《印刷业管理条例》、《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印刷企业“五项制度”,并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贯彻执行;
(六)印刷产品是否达到国家所规定的各项质量标准;
(七)是否按规定、按时逐项向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统计数据;
(八)出版物印刷企业应提交2种以上由省级以上国家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浙江省印刷产品质量检验站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浙报文化产业大厦1803室,联系电话:0571-87161856、87916138);
(九)有无违反印刷管理规定的行为。
五、年度核验的条件
(一)准予年度核验。各局应对相关印刷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尽可能到现场检查,对符合《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八条、《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及其补充规定、《数字印刷管理办法》要求的资格条件,无违反印刷管理法规规章行为,按规定向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及统计部门报送数据,在规定时间内递交《2015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表》和自查报告等相关材料的印刷企业,准予核验。对通过核验的印刷企业,在其《印刷经营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度核验戳记后,企业取得继续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暂缓年度核验:
1.经核验发现有违法行为应予处罚的;
2.正在停业整顿的;
3.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未取得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的;
4.未按规定报送统计报表的;
5.在省级以上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印装质量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6.有其他应暂缓年度核验情形的。
暂缓年度核验的期限为3个月。暂缓年度核验的企业应认真进行整改,待问题得到解决后,写出申请,报所在地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审批。暂缓期满,按本通知规定重新办理年度核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年度核验:
1.违法行为被查处后拒不改正或者没有明显整改效果的;
2.已经不具备《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八条、《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及其补充规定、《数字印刷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的,近期又无力或不愿达到条件的。
未通过年度核验的印刷企业,不得继续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由负责本次年度核验的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收回《印刷经营许可证》,并通报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四)印刷企业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核验材料的,下发催告通知书30日内仍不申报的,由原负责本次年度核验的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注销《印刷经营许可证》,并通报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六、年度核验工作的重点
(一)加强审核严格执行核验条件
充分发挥年度核验工作的事后监管作用,加强审核把关,核验中严格执行准予核验条件,避免年度核验沦为形式。对存在违法行为应予处罚的企业,必须暂缓通过年度核验。对拒不改正或者没有明显整改效果的违法企业、对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企业,不予通过年度核验。有条件的地区要将取消年度核验的企业名单及存在的问题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结合行业日常监管工作
年度核验工作是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的监管手段。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要统筹组织各地市管理部门,对本辖区2%左右的企业进行抽查,重点核查企业是否违规、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对日常监管中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要加强抽查的力度。各地还要加快网上年度核验平台的建设。印刷管理部门要与行政执法部门加强监管信息的互通。
(三)现场核验国家示范企业
目前,国家已认定82家印刷企业为国家印刷示范企业(我省有11家)。我局将对已认定的国家印刷示范企业进行考评。考评工作对照《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进行。通过考评掌握企业的实际状况及发展动态,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问题,统计企业近三年的产值等数据,并将有关情况报告总局。
(四)统筹做好年度核验工作和统计年报工作
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要将2015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工作与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统一部署、同步实施,上报数据要保持一致。统计年报工作的有关具体要求可登录全国新闻出版统计网(www.ppsc.gov.cn)查询。各地印刷管理部门要主动支持统计部门的工作,督促印刷企业认真做好2015年统计年报工作。
七、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对本辖区印刷企业年度核验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并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核验的实施办法。各印刷企业要认真准备有关材料,准确、真实填写有关数据。各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企业报送的材料,严格把关,并对有关材料进行分析、汇总。
(二)各印刷企业于2015年1月31日前将自查报告、《2015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表》及有关材料报送至当地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三)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于2015年2月底前将本辖区内的核验情况工作总结、《规模以上重点印刷企业(年印刷总产值超过5000万元)联系表》和《年度核验情况汇总表》报送设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设区市和义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将上述材料和数据汇总后,于2015年3月20日前报省局印刷发行处。工作总结要包括:1.核验工作的过程;2.当地印刷业生产产能、技术设备、人才培训的基本状况;3.当地规模以上重点企业的基本情况;4.当地实施绿色印刷的情况;5.当地数字印刷发展的情况;6.年度核验中发现的主要问题;7.暂缓年度核验和不予年度核验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8.对印刷业发展采取的措施和建议等。
我局将对各地开展核验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对认真开展年度核验工作的地区予以表扬,对不认真开展年度核验工作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在开展2015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工作中遇有情况和问题,可随时与省局印刷发行处联系。
附件请登录省局网(www.zjxwcb.gov.cn)下载。
 
附件:1.2015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表
      2.规模以上重点印刷企业(年印刷总产值超过5000
         万元)联系表
      3.年度核验情况汇总表
      4.国家印刷示范企业名单
 
 
                          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4年12月29日      
 
    (联系人:陈观凤、于晓梅,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浙报文化产业大厦2115室,邮编:310039,电话:0571-87163129、87163130,传真:0571-87658729)
 
 
 
  抄送:省印刷产品质量检验站。
  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办公室           2014年12月29日印发
 
 
 
 
 
 
 
 
 
 
 
 
 
 
 
附件1
所属地市及区县:         
 
 
 
 
2015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表
 
 
 
 
 
 
 
 
 
 
企业名称                   (盖章)
许可证号                 
填表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监制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       县(区)
         街道          号
经营场所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       县(区)
               街道          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区号)     —
印刷经营
许可证编号
 
印刷经营许可证
发证日期
 
营业执照
注册号
 
成立日期
 
管理类别
□出版物印刷企业      □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
□排版、制版、装订专项企业
□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  □专营数字印刷企业
企业类型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企业     □其他企业
□合资经营企业(港澳台资)      □合作经营企业(港澳台资)
□港澳台独资经营企业          □港澳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外资企业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书刊印刷       □报纸印刷       □排版、制版、装订
□纸包装印刷     □金属罐包装印刷 □塑料软包装印刷
□其它包装装潢类印刷              □普通票据印刷
□安全印刷       □专营数字印刷   □其它:            
厂房面积
平方米
职工人数
总计:     人
管理人员     人
注册资本
万元
技术人员     人
资产总额
万元
其他人员     人
利润总额
万元
销售收入
万元
工业总产值
万元
主营业务销售额
万元
工业增加值
万元
营业税金及附加
万元
工业总产出
万元
对外加工贸易额
万元
企业法定
代表人
姓 名
 
身份证件名称
 
职 务
 
证件号码
 
职 称
 
通过法规培训
□是   □否
 
下表限外商投资印刷企业填报
批准证书批准号
 
批准日期
 
投资总额
万元
经营年限
投资者名称
注 册 地
出 资 额
出资比例
 
 
 
%
 
 
 
%
 
 
 
            %
 
下表限从事数字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填报(含专营和兼营数字印刷企业)
数字印刷机
装机数量
台(套)
数字印刷机
设备总价值
万元
数字印刷部分
总销售额
万元
数字印刷部分
总产值
万元
数字印刷部分
承接的主要业务
□书刊印刷     □报纸印刷     □普通票据印刷
□广告品印刷   □纸包装印刷   □其它包装装潢类印刷
□其它:            
 
书报刊
普通票据
广告品
包装品
总销售额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总产值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二、主要产品产量情况
出版物、其他印刷品:
黑白印刷
书刊            万令
 
装订
 
书刊            万册
报纸        百万印张
报纸            万份
其他            万令
其他            万册
彩色印刷
书刊          万色令
 
 
报纸        百万印张
其他          万色令
 
包装装潢印刷品:
瓦楞纸箱印刷
亿平方米
塑料薄膜印刷
万吨
其他纸包装印刷
塑料容器印刷
亿个
金属罐包装印刷
亿个
其他印刷
亿印
 

三、生产设备
印刷设备
设备名称
型号
制造单位
生产
年份
购置
年份
开度
色数
单双面
单价
(万元)
台数
 
 
 
 
 
 
 
 
 
 
 
 
 
 
 
 
 
 
 
 
注:不同生产年代应分别填写
生产型数字印刷机
设备制造商
型号
生产
年份
购置
年份
最高印速
(页/分A4)
月承载量(万页/月A4)
开度
色数
单双面
单价
(万元)
台数
 
 
 
 
 
 
 
 
 
 
 
 
 
 
 
 
 
 
 
 
 
 
注:不同生产年代应分别填写
其他设备
设备名称
型号
制造单位
生产年份
购置年份
单价
(万元)
台数
 
 
 
 
 
 
 
 
 
 
 
 
 
 
注:不同生产年代应分别填写

四、质量认定情况
印刷企业进行ISO9000、ISO14000及其他认证情况
获认证时间
认 证 种 类
 
 
 
 
 
 
 
 
五、违规记录
违规时间
违  规  事  实
处罚机关
处  理  结  果
 
 
 
 
 
 
 
 
 
 
 
六、实施绿色印刷的有关情况
1.企业“三废”排放是否达到国家及地方标准? □是  □否
2.危险废物是否按规定处置? □是  □否
3.是否使用粉尘、纸毛、墨雾、废气收集装置? □是  □否
 
七、其它需说明事项
    谨此确认,本表所填内容全部属实。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名):
 
印刷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印刷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或委托的地市级、县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基本事项
(一)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并盖章确认。
(二)表中的所有项目由企业如实填写,没有的项目填写“无”。
(三)填写时限用钢笔、毛笔或打印,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四)本表一式三份,分别由相应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本单位留存。
(五)本表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七项填不下时,可另附纸填写。
(六)表中有“□”部分应用“√”标识,每栏只允许选择一项。
(七)日期、时间按年月填写,一律使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八)有关指标的统计区间为本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九)填写报表时请严格按照表内所规定的单位填写,有小数位的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二、填报项目
(一)企业名称。
按照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上的登记事项之一“名称”填写,不得填写简称。
(二)住所。
按照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上的登记事项之一“住所”填写。
(三)经营场所。
指企业法人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场所。
(四)主营业务。
指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所产生总价值最高或业务量最大的生产经营业务项目。
(五)财务指标。
根据报告期财务审计报表和统计报表对应项目填报。
1.资产总额: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资产按其流动性划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及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
2.利润总额:指在营业收入中扣除成本消耗及营业税后的剩余。
3.销售收入:指销售商品产品、自制半成本品或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货款,劳务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凭证确认的收入。
4.主营业务销售额:指上栏中所选“主营业务”产品销售或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货款,劳务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凭证确认的收入。
5.营业税金及附加: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税附加等。三资企业此项指标只含消费税和资源税。
6.对外加工贸易额:指报告期内承接境外印刷品的总价值。
7.工业总产值:指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工业产品总量,按不含增值税的现行价格计算。
8.工业增加值:指工业行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工业企业全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扣除了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或转移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余额;是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
9.工业总产出:指工业企业(单位)在报告期内工业生产活动的总成果,是以货币表现在工业最终产品和提供工业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按工业总产值加上应交增值税计算。
10.数字印刷部分总销售额:指采用生产型数字印刷机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销售收入。
11.数字印刷部分总产值:指采用生产型数字印刷机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工业总产值。
(六)职工人员。
指在企业工作并由企业支付工资(薪金)的各类人员(不包括临时聘用人员)。
(七)兼营数字印刷企业。
指已取得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在原批准范围内同时开展数字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
(八)生产设备。
1.印刷设备的名称请从以下项目中选择填写:
单张纸胶印机、卷筒纸印刷机、柔性版印刷机、丝网印刷机、凹版印刷机、凸版印刷机、名片印刷机、标签印刷机、商用表格印刷机、不干胶印刷机、制卡设备、信封机、移印机、热转移印刷机、水松纸印刷机、印铁机。
2.生产型数字印刷机的名称请从《生产型数字印刷机目录(2012年)》中选择填写。
3.其他设备的名称请从以下项目中选择填写:
打印机、激光照排机、直接制版系统、打样机、数码打样系统、喷绘机、晒版机、显影机、折页机、配页机、胶订机、骑马装订机、锁线机、平装胶订胶动线、覆膜机、压纹机、上光机、复合机、覆面机、烫背机、切纸机、三面刀、糊盒机、分切机、模切机、烫金机、涂布机、数纸及分摞机、复卷机、制袋机、瓦楞纸机。
4.开度填写:十六开、八开、四开、对开、全张。
5.单双面填写:单面、双面。
6.色数填写:单色、双色、三色、四色、五色、六色、七色、八色及以上。
 
 
 
 
 
 
 
 
 
 
 
 
 
 
 
 
 
 
 
 
 
 
 
 
 
 
 
 
 
附件3
2015年度核验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一、基本情况
印刷企业数量
资产总额
万元
销售收入
万元
利润总额
万元
营业税金及附加
万元
对外加工贸易额
万元
工业总产值
万元
工业增加值
万元
工业总产出
万元
从业人员数量
万人
外资企业数量
外商注册资金额
万美元
外商投资总额
万美元
 
 
二、管理类别基本情况
 
企业数量(家)
销售收入
(万元)
工业增加值
(万元)
工业总产值
(万元)
工业总产出
(万元)
出版物印刷
 
 
 
 
 
包装装潢
印刷品印刷
 
 
 
 
 
其它
印刷品印刷
 
 
 
 
 
排版、制版、装订专项
 
 
 
 
 
专营数字印刷
 
 
 
 
 
三、部分主营业务情况
 
企业数量(家)
销售收入
(万元)
工业增加值
(万元)
工业总产值
(万元)
工业总产出
(万元)
书刊印刷
 
 
 
 
 
报纸印刷
 
 
 
 
 
纸包装印刷
 
 
 
 
 
金属罐包装
印刷
 
 
 
 
 
塑料软包装
印刷
 
 
 
 
 
普通票据印刷
 
 
 
 
 
安全印刷
 
 
 
 
 
四、年印刷总产值5000万元以上印刷企业情况
印刷企业数量
资产总额
万元
销售收入
万元
利润总额
万元
营业税金及附加
万元
对外加工贸易额
万元
工业总产值
万元
工业增加值
万元
工业总产出
万元
从业人员数量
万人
五、数字印刷企业情况(含专营和兼营)
数字企业数量
数字印刷机
装机数量
台(套)
数字印刷部分
总销售额
万元
数字印刷部分
总产值
万元
 
书报刊
普通票据
广告品
包装品
总销售额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总产值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六、印刷园区建设情况
名称
实际投资
(万元)
园区面积
(万平方米)
园内印企
数量(家)
印刷总产值
(万元)
 
 
 
 
 
其中,在建印刷园区    个,拟建印刷园区    个。
七、实施绿色印刷的情况
本省(区、市)共有      家印刷企业采取了环保节能措施,占企业总数的   %。
八、印刷网络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信息系统覆盖业务内容:
数据采集终端:□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  □地市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
              □印刷企业              □其它
 
 
 
 
 
 
 
 
 


2008 © 浙江省湖州市印刷行业协会    公司地址:湖州市环城东路297号   电 话:0572-2023820
网 址:http://www.hzysxh.com/   邮 编:313000   E-mail:info@hzysxh.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