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州 市 文 化 广 电 新 闻 出 版 局
文 件
湖 州 市 印 刷 行 业 协 会
湖文广新〔2012〕54 号
关于举行2012年湖州市印刷产品质量
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文广新局(文体局)、县(区)印刷行业协会,各印刷企业:
为推动我市印刷企业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意识,同时也为迎接、参与将举行的全省包装印刷产品质量评比和全国第十届印刷产品质量评比交流展示活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2年湖州市印刷产品质量评比活动,现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产品评选条件
(一)产品应是2011年7月至今生产的包装印刷品、出版物印刷品。
(二)同一名称的系列产品,只能评选其中的一种产品。
(三)历届已获奖的产品,不可参加本年度的评选,但在印刷工艺上有创新或采用新的承印材料,可参加本年度评选。
二、参评产品及送样要求
(一)产品要求
(1)平印产品:产品必须是四色以上、四开以上,并带有十字线和色标(最好印有测控条)。
(2)凸印产品:产品必须是四色以上、八开以上,并带有十字线和色标。不干胶印刷产品按自然印张尺寸。
(3)凹印、柔印产品:必须是三色以上、其长度为印张的周长、宽度为印刷时原材料之宽,并保留其印刷标记。
(4)特种印刷产品:按企业实际产品样张选送。
(5)出版物印刷产品:必须是装订成册的产品。
(二)送样要求
(1)参评产品每件需送5张,其中:2张检测、1张市评、1张省评、1张国评用;出版物印刷品每种需送5本。
(2)参评产品除出版物外,应为不经复膜、上光、模切的自然印张。
(3)参评产品每件(种)均应填写《产品印制情况表》。表式附后。
(三)总量要求
同一参评企业报送的产品,每家不得超过5件;同一名称的系列产品,只能选送其中的一种产品
三、时间安排
(一)7月30日前,由各县区文广新闻局组织辖区内印刷行业协会和印刷企业开展印刷产品质量初评活动,最迟于7月30日,将评选出的优质产品送达湖州市印刷行业协会(环城东路297号)。中心城区印刷企业的参评产品可直接送市印刷行业协会。
(二)8月10日前,市文广新闻局和市印刷行业协会组织专家进行评选,评出2012年湖州市优秀印刷产品,并确定参评省、国家级的推荐产品。8月20日前将推荐产品送达省包装印刷协会,由省协会集中送国家轻工业包装装潢印刷品质量监督检测上海站检测。
(三)全省包装印刷产品质量评比和全国第十届印刷产品质量评比交流展示活动将分别于十月中旬及随后举行。
四、工作要求
各县区文广新闻局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指导协会加大组织宣传力度,推动企业切实提高印刷产品质量并积极参加评选活动,确保本次印刷产品评选比去年取得更好的成绩。
二○一二年六月十九日